北京安通学校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班招生咨询电话:010—82668233 82668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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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老师:人大著名会计辅导专家,已取得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、注册资产评估师、证券师、经济师资格。从事会计系列经济法方面的教学,对教材把握很有深度,特别是对如何面对种类会计考试有独出心裁的见解。
税收的概念:税收征税主体是国家,征税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,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财政需要;税收的客体是社会……[详细]
税务师《税法二》考题与答案汇总 2006年注册税务师《税法二》试题及答……[详细]
1.关于“税法属于制定法”这个特点,下列理解正确的是()。A.这是对于纳税习惯以制定法的形势予以认可……[详细]